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汾酒发飙,3月7日汾酒发文“严打”低价、窜货、套取费

3月7日下午,汾酒销售公司营销管理部下发《通知》,喊话各省区、经销商、专卖店客户,对低价倾销、窜货、套取费用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一些行为进行“严打”,对于多次发生窜货的经销商,处以停止发货处罚。

《通知》内容显示:

近两年以来,随着汾酒全面综合性改革的纵深推进,汾酒营销抢抓机遇,加速转型,有效解决了阻碍市场发展的种种问题,迎来了市场运营速度与发展质量的双提升。2019年一季度,市场继续保持着高增长的良好势头。

汾酒

图:汾酒

近期,有个别区域、个别经销商违反公司规定,低价倾销、跨区窜货,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,造成一定的危害。为维护公司整体改革成果,保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,保障全体汾酒竹叶青经销商的利益,经公司研究决定,通知如下:

一、要求各区域2019年一季度末的任务进度,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上限指标。

二、严禁低于红线价格的低价倾销行为。即日起,全面停止接收北京、天津、河南市场的销售订单。

三、严禁跨区域销售的窜货违规行为(含未经备案的跨区域团购)。2018年度多次窜货及2019年度发生过窜货的经销商,即日起,全系列产品停止供货。

四、严禁未经授权私自向电商平台供货。

五、2019年3月8日起,公司暂停接收非自办承兑汇票。

六、对存在低价倾销、窜货、套取费用等违规行为的区域或经销商,全额或部分取消控价基金的返还。

汾酒

图:汾酒

各省区经理务必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,围绕通知内容,认真开展自查和治理工作,公司将进行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大检查,省区经理为第一责任人,一经发现低价倾销、跨区域窜货、套取费用等违规行为,公司将严肃处理,绝不姑息。

汾酒发文“严打”低价、窜货、套取费,显然表明了汾酒集团开启了价格匹配之路,在这一政策的影响下,汾酒集团又会在白酒行业占据怎样的地位呢?让我们拭目以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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